我們知道伴隨著我國中國改革開放,我國的現行政策上也發生了非常大的更改,非常是針對小微企業,在繳稅層面是有有關的特惠的,可是很多人不清楚是如何的呢?下邊就由小編為大伙兒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伙兒參照學習,期待針對大伙兒有幫助。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要求: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滿足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就是指從事我國非限制和嚴禁行業,并合乎以下標準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繳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別的企業,年度應繳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國家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以企業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和資產總額的經營規模為區劃根據,將不同行業企業區劃為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四類。
以工業企業為例子,小型工業企業就是指從業人員20人及之上、300人以下;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之上、2000萬元以下;微型工業企業就是指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
此外,該要求適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規開設的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各樣組織結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本要求之外的行業,參考本要求開展劃型。
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劃型是針對小微企業不同含意的一種規定。創業人必須區別小型微型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的法律法規意義,恰當運用國家新政策開展有關花費的減免。
以上就是2020小微企業認定標準,如果你還有其他方面問題,歡迎來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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